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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度B級柔道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2011-03-17
100年度B級柔道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資料來源:中國互聯網青海 小陳
宗 旨:為提昇我國柔道裁判素質與水準,建立健全之裁判制度。
指導單位: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 台北市體育總會、中華民國柔道總會
主辦單位: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、 台北市體育處。
講習日期:100年3月17日至3月19日共3天。
講習地點:台北體育館3F視聽教室(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十號)。
講習人數:60名
參加資格:1.為本會個人會員並持有 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核發貳段以上証書。
2.持有C(縣、市)級裁判証滿一年並擔任(縣、市)級裁判滿一年以上,(包括軍警、中小學、大專院校、柔道館),經台灣省柔道協會、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、高雄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、警政署推薦者。
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3月10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。
報名地點: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(台北市朱崙街20號5樓510室)。
費用:報名費每人參仟元整。
報名辦法:1.講習會報名表。
2.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核發貳段以上証書影本。
3.最近兩吋照片2張 (背面詳填姓名、單位、出生年月日),俾利製發結業証書及建檔用。
4.需請公假者請詳填服務單位及職稱。
授課師資:聘請國內資深國際級裁判授課。
電 話:(O2) 2721-3115
傳 真:(O2) 2771-4O21
郵 箱:tpejudo.ctja@msa.hinet.net
鳴謝:中華民國柔道總會
日期:2011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