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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度B級柔道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
2011-03-17

 

100年度B級柔道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
資料來源:中國互聯網青海 小陳

    宗  旨:為提昇我國柔道裁判素質與水準,建立健全之裁判制度。

    指導單位: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 台北市體育總會、中華民國柔道總會

    主辦單位: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、 台北市體育處。

     講習日期:100年3月17日至3月19日共3天。

    講習地點:台北體育館3F視聽教室(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十號)。

    講習人數:60名

    參加資格:1.為本會個人會員並持有 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核發貳段以上証書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持有C(縣、市)級裁判証滿一年並擔任(縣、市)級裁判滿一年以上,(包括軍警、中小學、大專院校、柔道館),經台灣省柔道協會、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、高雄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、警政署推薦者。

   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3月10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。

    報名地點: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(台北市朱崙街20號5樓510室)。

    費用:報名費每人參仟元整。

    報名辦法:1.講習會報名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核發貳段以上証書影本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最近兩吋照片2張 (背面詳填姓名、單位、出生年月日),俾利製發結業証書及建檔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需請公假者請詳填服務單位及職稱。

    授課師資:聘請國內資深國際級裁判授課。

    電  話:(O2) 2721-3115

    傳   真:(O2) 2771-4O21

    郵   箱:tpejudo.ctja@msa.hinet.net

    網   址:http://www.judo.org.tw
 

    點擊下載規程及報名表

鳴謝:中華民國柔道總會
日期:2011年3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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