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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2011-03-23
100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資料來源:中國互聯網青海 小陳
宗 旨:為提昇我國柔道裁判素質與水準,建立健全之裁判制度。
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柔道總會
承辦單位:台中市柔道協進會。
協辦單位:台中市政府警察局、台灣體育學院、朝陽科技大學休閒系
講習日期: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至3月25日共3天。
講習地點:台中市柔道協進會柔道館(台中市中區興中街90號)。
講習人數:60名
參加資格:1.年滿20歲以上之本會會員或團體會員單位之會員。
2.需持有本會核發之初段以上証書。
3.學歷需為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。
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3月15日止。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。
報名地點: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201號4樓。
費用:報名費每人貳仟元整。
報名辦法:1.
2.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核發之初段以上証書影本。
3.最近二吋照片三張 (背面詳填姓名、單位、出生年月日),俾利製發結業証書及建檔用。
4.需請公假者請詳填服務單位及職稱。
授課師資:聘請國內資深國際級裁判授課。
電 話:(O2) 2721-3115
傳 真:(O2) 2771-4O21
郵 箱:tpejudo.ctja@msa.hinet.net
鳴謝:中華民國柔道總會
日期:2011年3月7日